《武汉晚报》2011年6月5日 第10版
佛祖岭社区是湖北省最大的农民还建社区,规划面积110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后将安置近4万农民。仅仅3年时间,东湖高新区便完成了佛祖岭社区A、B、C三区55万平方米还建房建设任务,确保了佛祖岭、牌楼舒、汪田、大谭等9个村4664户拆迁户的还建安置工作,无一例因分配不公而发生纠纷或上访事件,创造了和谐拆迁的"奇迹"。
在佛祖岭辖区"十三村一委"未还建安置的四个村中,大舒村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村,面积大,人口多,村民大多在外租房过渡。如今,湖北省最大的农民还建社区--佛祖岭社区,迎来了第四批新主人。
3200多村民迁新居
5月18日上午,大舒村搬迁入住仪式于当日举行。3200多名大舒村村民即将搬进宽敞明亮的新房。
这批安置还建房位于佛祖岭社区D区,总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还建房共有32栋1455套。户型分别为40平方米一室一厅、80平方米两室一厅、120平方米三室一厅的户型。
还建房是配电梯的小高层楼房。天然气、电话线、宽带网和电视天线接口均已安装到户,小区内建有篮球场、休闲健身设施。村民舒根国介绍,他家原来在大舒村大舒湾,有一栋两层半的砖房,面积240平方米左右,政府按照每平方米1300元的价格予以补偿。按标准他可以认购两套各120平方米的安置房,每平方米1200元。这样算下来,他不仅不用花钱就住进了新房,还多"赚"了一笔钱可供日后生活的补偿款。
佛祖岭D区交房后,大舒村846户共3259名拆迁农民,被整体安置到新居。
老村庄曾让的士"生畏"
大舒村位于东湖高新区东南部地区,区域面积5000亩,辖3个自然湾、11个居民组,846户居民,人口3259人。
一百多年前,一群舒姓村民从江西迁徙到了武汉,定居在一个名为水庙聚的地方,水庙聚就是现在的大舒村,后因村规模不断发展与扩大,全村人以"舒"姓为姓氏而易名,村民绝大部分靠种田和捕鱼为生。
过去的大舒村,道路是泥巴路,牲畜粪便随处见,村民住的是破败不堪的黄土坯房,没有自来水。村民经济收入甚微。
村民舒根国讲述了大舒村过去的一个笑话,以前,村民从市内较繁华的地方打的士到大舒村非常困难,因该村位置太偏,司机根本就不会认路,再者,的士司机担心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威胁。
人性化拆迁 巨资打造产业园
2005年,东湖高新区托管原江夏区流芳13村1委,准备储备一批土地促进高新区产业空间的拓展。大舒村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随即而来。
2009年春节期间,天气异常寒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携佛祖岭办事处班子成员一行,带着米油、棉被,来到大舒村拆迁户家中慰问,关注拆迁户的生活状况。他们来到迟迟不愿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拆迁户舒庆鹏老人简陋的居室,上门了解老人的思想以及生活状况,在精神上、感情上进行疏通、开导。两天后,舒庆鹏满脸欢笑地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2010年,大舒村产业园动工,村委会全额出资约1.8亿元,
这片曾寄托着上世纪70、80年代大舒人情感的地块,还将引入100亿的投资,力争在三年内改造升级为东湖高新区核心商圈的标志性窗口。
村里成立物业公司,解决农民就业难
一些农民苦于没有技术、学历以及工作经验,又因为得到了征地补偿款而不愿意做一些简单劳动,致使长时间无法再就业。为了保证村民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街道办事处、村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帮助村民创收增收。
大舒村村书记舒治江向记者介绍,办事处帮助村里专门成立物业公司,招聘本村村民同,向周边和企业提供保洁等各类物业服务,已解决近500人就业难问题。同时,还组建大舒村建筑材料公司。
佛祖岭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程亚红介绍,村民向市民的转变,关键问题就是思想,只有思想转变了,才有行为和生活习惯的变化。东湖高新区的建设涉及大量征地拆迁,为农民寻求再就业机会,让他们融入市民生活将是今年办事处的重点工作。
"村民"变"市民" 幸福来敲门
入住新社区以后,农民的生活会如何呢?"肯定是现在的生活比较幸福啦!"65岁的刘婆婆高兴地告诉记者,她是牌楼舒村人,现居住在佛祖岭社区B区。
刘婆婆边端着饭边带着小孙女在健身器材旁边玩耍。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刘婆婆打开了话匣子,她和老伴两个带一个孙女,孙女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刘婆婆则在外地零工,一天可净赚50元,爹爹在社区物业公司做保洁员,一个月收入有1000多,上班就在家门口,十分方便,孩子父母每个月都会寄生活费,加上村里每月发放补贴,每月可以有一笔积蓄,比原来在村里种田强多了。
由一名"村妇"成功转型为"城里人",是汪田村35岁的王菁华最大的感慨,她告诉记者,她从前在家天天蓬头垢面,说的是别人家长里短。住进新社区以后,打工闲暇之余,她和姐妹们相邀到小区门口跳舞,心态和外表都年轻了不少。
原佛祖岭村有名的贫困户田刚住进社区后,生活也发生了巨大转变。社区就业办推荐他和妻子到富士康工作,两人月收入加起来5000多,从根本上摆脱了贫困。
大舒村村民已听到了幸福的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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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我市召开的市委市政府工作会上,公布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武汉市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鼓励农民转城镇居民。
《意见》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土地向重点产业集中,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集中。
制定农村居民自愿转移为城镇居民的相关办法,探索建立以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的制度,加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居民。